自家寵物繁殖申請、寵物繁殖法、寵物繁殖執照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在ptt社群跟網路上大家這樣說
自家寵物繁殖申請在[資訊] 合法犬社與寵物店相關法規- 看板dog
http://tinyurl.com/dkeqb3 這是政府官方的網站.
下面是長篇大論漫長的法令文,幫各位網友濃縮吧..
合格犬舍,請對方出示"政府"核發的犬社證明. <~~~這個非常難弄到台灣有9成8的犬舍都
是非法的.
一般性質寵物店擁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或是稅籍登記.但是這種的營業項目只能有"寵物美
容"及"寵物用品零售".
寵物販賣許可證:擁有這個證明文件才可以合法的"販賣寵物"及"寵物寄宿",這文件有個地
種限制.就是必須是商業用地可以核發這張許可證.所以網路上啥自家繁
殖販賣的全都是非法的.
其實...我也是寵物行業的人,但是我覺得現在的人都有"知"的權利與判斷,而且看著最近
繁殖場棄狗的人越來越多了,我希望大家能多了解這行業的相關法規,讓大家一起抵抗黑心
繁殖場.
而礙於法規條件嚴苛,也請大家不要對於一些小型但是真的有在照顧狗狗的"繁殖者"太多
責難.
==========以下為落落常的法規,因為政府網頁常當掉,所以還是貼上來給大家看=======
本辦法適用之寵物種類為犬。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寵物業,指以營利為目的,經營特定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
之業者。
前項寵物業經營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之場所,應置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之專任人員一人
以上:
一、職業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畜牧、獸醫、水產、動物等相關系、科畢業。
二、曾接受各級主管機關辦理或委辦之畜牧、獸醫、水產、動物及動物福
利等相關專業訓練一個月以上,領有結業證書。
三、繁殖、買賣或寄養場所現場工作三年以上經驗。
經營寵物繁殖業,應有同意諮詢之特約獸醫師或畜牧技師。
第 4 條 申請經營寵物之業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直轄市或縣
(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一、負責人及專任人員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專任人員符合前條第二項各款之一所定資格之證明文件。但依第七條申請換發新
證者,免附。
三、營業場所名稱、地址、位置圖、平面配置圖及面積。
四、寵物飼養或營業場所設備說明書。
五、飼養或營業場所土地同意使用證明或租賃契約。
六、停業、歇業時寵物處理切結書。
七、繁殖及飼養管理規劃書。但未申請繁殖項目者,免附。
八、特約獸醫師或畜牧技師之諮詢同意書。但負責人或專任人員具特約獸醫師或畜牧
技師資格或未申請繁殖項目者,免附。
九、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前項申請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書面或現場會勘審查同意後,發給
許可證。
第 5 條 從事繁殖寵物之業者,其飼養場所及主要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附表一所定
基準。
從事買賣或寄養寵物之業者,其飼養場所及主要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附表二
所定基準。
第 6 條 寵物業許可證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營業場所名稱、地址及面積。
二、負責人及專任人員之姓名。
三、經營業務項目。
四、寵物種類及最大飼養數量。
五、許可證有效期間、許可年、月、日及字號。
第 7 條 寵物業許可證之有效期間,以三年為限;期滿欲繼續從事原登記營業項
目者,應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至六個月之期間內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申
請換發新證。
第 8 條 經營寵物之繁殖、買賣業者,對寵物之買賣,須於適當週齡以上始得為
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進行買賣:
一、未離乳。
二、經獸醫師診斷判定其健康情形不佳。
三、罹患法定動物傳染病。
四、檢出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篩檢之先天或遺傳性疾病。
前項寵物之買賣應填寫買賣紀錄表,並保存三年。
第 9 條 寵物繁殖業飼養供繁殖用之寵物,於繁殖前應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篩
檢之先天或遺傳性疾病進行檢查;繁殖時,並應符合附表三所定限制規
定。前項先天或遺傳性疾病之篩檢,應由合法獸醫診療機構或中央主管
機關認定之機構為之並出具證明文件。
第 10 條 寵物業間買賣六月齡以下之寵物,應植入晶片。
前項寵物晶片須由寵物業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提供
,並詳實填寫寵物晶片使用情形表。
第 11 條 寵物買賣交易時,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應備有登載寵物相關資訊之下列
文件,並提供予購買者:
一、寵物之類別、品種、性別、出生日期、外觀顏色、特徵及絕育情形。
二、寵物之晶片號碼。
三、來源業者之寵物業許可證字號。
前項所定資訊文件,應懸掛於該寵物展示籠外供閱覽。
第 12 條 寵物繁殖、買賣業者對於不再進行繁殖、買賣,且無法繼續飼養或為其
他適當處置之寵物,應依本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將該寵物送交動物收容
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並依本法第十
四條第四項所定收費標準支付飼養管理及處置服務費用。
第 13 條 經營寵物繁殖之業者,須詳實記錄其所飼養種畜之配種、繁殖紀錄,並
應至少保存三年。
第 14 條 寵物業許可證之登記事項有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檢附有關
證明文件,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但營業
場所之地址或面積變更,應重新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許可。
第 15 條 寵物業因故歇業、停業或復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歇業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一個月內填具歇業報告書,連同寵物業許可
證,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許可證;寵
物繁殖及買賣業者並須繳回寵物繁殖、買賣紀錄文件。
二、停業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一個月內填具停業報
告書,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復業時,亦同。
三、停業超過一年者,視為歇業,應依第一款規定辦理;屆期不辦理者,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逕為廢止其許可及公告註銷其許可證。
四、無法於停業期限屆滿前復業,且具有正當理由者,得報請直轄市或縣
(市)主管機關核准延長停業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年,並以
一次為限。
第 16 條 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將上年度辦理寵
物業許可、變更及註銷登記之寵物業者名冊,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經營寵物繁殖及買賣業應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底前,將上一
季寵物晶片使用情形表,彙報所在地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
第 17 條 寵物業應將許可證懸掛於營業場所內明顯處。
第 18 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派動物保護檢查員稽查寵物業之設施、寵
物繁殖或買賣紀錄、先天或遺傳性疾病篩檢證明及寵物管理情形,負責
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第 19 條 本辦法修正前已取得許可之寵物業,應自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二年內
,依本辦法規定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換發新證;屆期未完
成換發者,廢止其許可及公告註銷其許可證。
第 20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 From: 118.171.44.224
推 ebi:謝謝喔^^ 05/04 10:45
自家寵物繁殖申請關鍵字相關的推薦文章
自家寵物繁殖申請在自家飼養寵物產子也需申報?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告訴您的討論與評價
如飼主申請免絕育是為了繁殖,則除了免絕育申報外,亦須另為繁殖申報。 前述繁殖申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繁殖有效期間為一年。故建議飼主可先申請免 ...
自家寵物繁殖申請在最高罰25萬!自家毛孩生產要申請,否則就是違法的討論與評價
寵物 飼主應幫自家寵物絕育,飼主若有繁殖需求應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在寵物出生後依第十九條規定,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 所以飼主未替自家毛孩絕育, ...
自家寵物繁殖申請在什麼!毛孩在自家生baby要先申請?的討論與評價
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除持有繁殖許可證的店家外,任何人都不可繁殖特定寵物(犬貓)。如果飼主未替自家毛孩絕育,私下繁殖犬貓,依動保法第27條第8款 ...
自家寵物繁殖申請在ptt上的文章推薦目錄
自家寵物繁殖申請在申辦服務-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申請的討論與評價
符合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之規定,欲在新竹縣內經營特定寵物(犬、貓)之繁殖、買賣、寄養之業者。 申辦流程. 申請人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文件送件,經書面審查文件無誤後 ...
自家寵物繁殖申請在【飼主必讀】自家貓狗不絕育、要生寶寶都要申請違者可罰25萬的討論與評價
原本動保法舊法規定需絕育的特定寵物僅有狗,貓的絕育或繁殖並無相關規定,但2017年動物保護法修訂後,特定寵物已包含「狗」跟「貓」。為了有效管理犬 ...
自家寵物繁殖申請在民眾販售自家繁殖幼貓遭罰13萬的討論與評價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不得販賣特定寵物。但申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之業者,得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 ...
自家寵物繁殖申請在我該成立貓舍嗎?要如何成為貓舍呢?的討論與評價
現在基本上一般貓舍都是售節育價,不是說節育了才讓你帶走而是,時間到了必須節育,並沒有授權給你繁殖當然你也可以隱瞞並且偷偷來,但其實這對你並沒有 ...
自家寵物繁殖申請在【寵物法律問題】如何申請寵物買賣的執照(活體買賣)的討論與評價
二、營業場所名稱、地址、位置圖、平面配置圖及面積。三、寵物飼養或營業場所設備說明書。四、飼養或營業場所土地同意使用證明或租賃契約。五、繁殖及飼養管理 ...
自家寵物繁殖申請在申報特定寵物免絕育及繁殖需求應注意事項的討論與評價
飼主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 份、1年內有效之狂犬病注射證明書影本1份、晶片植入寵物登記書面資料證明書、申請犬貓隻全身. 清晰彩色照片1張、獸醫師診斷證明文件。 1.申報人了解 ...
自家寵物繁殖申請在新北市飼主申報犬、貓免絕育說明的討論與評價
自本市認養之家犬貓,除罹患疾病因素外得申報免絕育,皆須完成絕育。 附件下載. 特定寵物免絕育申報書.pdf · 申請特定寵物免絕育切結書.pdf. 最後更新日: 111-01-17 回上 ...